劳动合同的内容
必备条款:
劳动合同期限:分为有固定期限(如1年期、3年期等)、无固定期限(合同期限无具体时间约定,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,一般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)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(例如劳务公司外派员工,劳动合同期限随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)。
工作内容:约定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数量、质量以及工作岗位等内容。岗位约定可宽泛,也可签短期岗位协议作为附件,还能约定岗位变更条件。
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:涵盖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规定,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措施,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,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必要劳动条件等。
劳动报酬:明确劳动者的标准工资、加班加点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、支付方式等。
劳动纪律:可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以附件形式简要约定在合同中。
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:一般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,其他期限合同也可约定,但不得将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条件,以免用人单位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。
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:通常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,一是违约赔偿对方经济损失,二是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,但要注意违约金金额应合理,避免显失公平。
约定条款:在国家法律规定不明确或尚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协商约定一些随机性条款。例如试用期、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项、用人单位内部的福利待遇、房屋分配或购置等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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